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申請(測試範例)

申請說明
  • 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    一、本方案參加對象為雲林縣列冊之低收入戶家戶,並具下列條件:
    1. (一) 戶內有國中以上至大學以下之就學子女者。
    2. (二) 戶內有工作能力人口。
    3. (三) 參與者本身配合度高及具強烈意願與動機。
    二、本方案將由社工員至低收入戶家戶進行訪視,並召開會議審理。
  • 應備證件:
    1. 低收入戶證明
    2. 中低收入戶證明
    3. 全戶戶籍謄本
    4. 全戶財產所得證明
    5. 在職證明
    6. 在學學生證
    7. 全戶稅籍資料清單
    8. 其他證明文件